中心章程
   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中心性质
  中国影视产业研究中心是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演员委员会、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、中国电影导演协会、中国电影家协会的智力资源,共同发起设立的学术团体。

  第二条 指导思想
  坚持马克思主义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为我国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服务。

  第三条 中心定位
  中国影视产业研究中心的定位以社会服务为主。目前主要确定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:中国影视产业年度报告;中小影视企业发展战略与资本运营咨询;影视项目收益风险管控;影视主创人员工作室运营咨询与培训;影视产业票房和收视率终端数据研究。

  第二章 组织机构

  第四条 机构设置
  中国影视产业研究中心为研究实体,下设发起人单位、指导委员会、理事单位、研究所(1、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所 2、中国电视剧产业研究所 3、中国广场文化发展研究所)、中心设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一名。

 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

  第五条 学术研究队伍构成
  中国影视产业研究中心设少量专职研究人员。学术研究队伍由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组成。

  第六条 专职研究人员
  专职研究人员是研究中心的骨干力量,由主任聘任。

  第七条 兼职研究人员
  中心视具体情况聘任若干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。

  第四章 经 费

  第八条 中心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,可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捐赠和赞助。

  第九条 中心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。资助单位有权对资助款的使用进行监督,并可以对科研成果提出学术上的要求。

  第十条 中心财务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。

  第五章 附 则

  第十一条 本章程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中心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
 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中心。

2014年
3月20日